时间:2021-04-20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cse 访问次数:320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发全校团员青年爱党爱国热情,引导团员青年共同书写高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篇章,激励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上级团组织、学校的统一部署,学院团委决定开展“青春向党・奋斗强国”主题教育活动、团员评议活动,请各研究生团支部按照流程执行:
一、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1、时间:2021年4月-7月,每月团支部全体团员月度学习会(团支部大会)。
2、活动主题与要求如下:
A 各基层团支部结合实际开展以团支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专题学习,开展不少于4次(每月须完成一次)党史校史学习会,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过程,从新中国建设的真实的历史素材中挖掘催人奋进的正能量元素,突出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作用。
B 7月初组织全体团员集中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直播。
C 4月-7月期间至少组织1次革命纪念馆、博物馆、陈列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的主题参观学习活动。
D 积极开展“青春告白”主题征文活动、红色歌曲快闪、红色观影活动、师生合唱等,注重各类文体活动的思想性、引领性。大力引导支持学生社团开展红色文化专项活动,为建党百年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具体通知另发)
3、登记要求:请在专题学习每次活动后三天内,依照《全国智慧团建系统“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线上登记》和《浙江省“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情况登记流程》通知要求(见附件)上传相关活动组织材料,如活动记录逾期则无法上传(两个系统要同时上传),其他团活动如和本主题相关也可随时上传;同时鼓励基层通过党团共建,协调各类活动安排。
二、申报与评定工作:
1、根据学校要求积极申请成为“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准备“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终期评审答辩工作(具体通知另发)。
2、5月16日前完成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团员年度教育评议。年度教育评议工作是学院团内评优的重要环节,请各个团支部按照如下流程安排组织进行:
A 确定团支部内团干部与团员身份类型与参评人员基数(排除群众、排除满28岁自动脱团团员,确认团干身份,团干身份一般包括团支部书记、团宣传委员、团组织委员、团学院团委副书记,其他学生干部一般均以团员身份参评;硕转博同学使用新学号按正常情况参评,如涉及年龄超龄自动退团则可按月份计算,建议在四月份的团支部学习会上完成)
B 确定评议时间与地点(一般可在5月10日前后完成),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否则应重新选择5月16日前的某日,不得进行线上评议(除有涉及大量湖州研究院、宁波理工联合培养的情况团支部可酌情使用线上评议方式)。每名团员围绕在2020-2021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提前撰写自我评价材料,从思政政治素养、自我学业科研成长与社会贡献(对学校、学院、课题组、其他同学)三个角度进行文字和口头阐述。团干、班干部及党支部基层干部应同时完成年度工作述职。
C 评议流程为:进行自我阐述、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与建议、现场匿名测评投票;根据测评提出每名团员(团干)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团干)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各支部评议结果录入《团支部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支部评议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在团支部内公示现场无异议后上交至学院团委分管副书记处。
D 学院团委评选推荐校级先进团员与校级先进团干的名额,一般按不超过各单位团员总数3%和2%的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学院根据团支部年度教育评议结果、各班参评基数及团支部整体运行情况以及学校下发的优秀团员团干人数名额,决定参评资格与下一步选拔方式。(具体通知另发)
E 青年大学习参与情况次数低于统计次数一半者不能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附件:
全国智慧团建系统“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线上登记.pdf
研究生基层团支部“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情况登记流程(浙江省).docx
控制学院研究生2020-2021年基层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干部任职表.xlsx
控制学院团委
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