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20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12
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程 鹏 房 刚
副组长: 刘之涛 詹美燕
成 员: 邓瑞龙 杨秦敏 曹云琦 陈 曦 刘 勇 唐晓宇
申诉联系人:詹美燕(联系电话:0571-87951357;电子邮箱:zjucse@zj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咨询联系人:于 玲(咨询电话:0571-87951921;咨询邮箱:yuling@zju.edu.cn)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实际招生计划等情况,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上,按照1:1.3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 50 | 50 | 75 | 75 | 393 |
电子信息(0854) | 50 | 50 | 75 | 75 | 393 |
如按复试比例计算复试人数时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具体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含南疆计划)、强军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符合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差额复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 |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 17 |
|
电子信息(0854) | 75 | 包括: 校企融合项目5人 湖州研究院1人 湖州工控院8人 海洋风电1人 浙大城市学院联培2人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联培1人 |
注:复试名单公布后,招生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四、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要求
复试前须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含有本学期注册章)(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其中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要求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可要求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复印件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材料。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6.立功表彰免初试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本科阶段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成绩排名证明及其他能够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7.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在复试中将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复试前考生须按要求填写志愿,具体要求以及复试流程详见后续复试通知。
复试具体内容如下:
1. 面试(满分100分)
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包括如下内容:5分钟个人情况PPT介绍(含1分钟英文陈述)、思想政治素质、英语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包含外语能力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成绩计入面试总分。
2.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百分制)= 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拟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每位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的所有复试环节,否则不予录取。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2.拟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拟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英语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其中: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浙江大学校医院3月19日- 3月30日提供考生体检(详见:https://zhfw.zju.edu.cn/2026/0316/c4910a3140580/page.htm),考生也可以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月10日前寄到控制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于老师联系。
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控制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于玲
0571-87951921
只接收EMS或顺丰快递。
八、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调档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通过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复试。对在考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十、复试有关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4日13:00-15:00
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工控老楼414会议室
内容:资格审查,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随机排序,考生熟悉复试场地
2.复试
3月25日9:30-16:00 分组面试(玉泉校区)
十一、其他
1.进入复试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用报名时的手机号注册钉钉,复试相关事项后续将通过钉钉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2.请考生根据复试安排及时确定行程及预订住宿并提前熟悉复试考场,复试期间考生可凭身份证进入校区。
3.报考立功表彰免初试的考生,免试资格以最终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的审核结果为准,审核未通过的,复试结果无效。
4.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附件: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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