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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控制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的通知
时间:2023-08-30 来源: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编辑: 访问次数:15

各研究所、各位同学:

为帮助2023级研究生适应研究生阶段新的角色和定位,尽快融入新的学习科研环境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的通知》,现就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集中教育阶段:2023年9月15日-9月30日

专题教育阶段:20239-12

二、主要内容

1.理想信念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新生正确理解和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组织新生以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为单位,充分利用学校党建馆、党建与思政现场教学基地、学科思政育人示范基地、“在鲜红的党旗下”党建教育平台、马兰工作室等红色资源,至少开展1次实践教学,教育引导新生立志成长为又红又专,具有深厚家国情怀、坚实专业基础、卓越全球竞争力的新时代拔尖创新人才。

2.校史校情(院史院情)教育。组织新生参观校史馆、科技馆、院史馆等,通过开展专题报告会、教唱校歌、观摩实验室和研学空间等形式,帮助新生学习校史、校情,以学院为单位至少组织1次校歌教唱活动,树立新生爱校荣校、爱院荣院的意识;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使命愿景,充分挖掘学科思政元素和身边榜样力量,通过讲述学科历史和学科故事,引导广大新生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

3.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教育。组织落实“一次辅导报告、一次专题学习、一次座谈研讨”,联动研究生导师、德育导师、专业教师和高年级优秀博士生等力量,大力宣传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营造积极向上的导学文化氛围,通过组织新生参观百个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育人主题展等,鼓励新生积极融入导学团队;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宣讲,以及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融入始业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研究生严守科研伦理规范,坚守学术道德底线,防止学术失范,杜绝学术失德。导师、德育导师要与所负责的新生开展不少于1次的面对面交流,深入新生了解思想状况,帮助新生解决实际问题。

4.基础科研(学术)素能辅导。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层分类开展基础科研(学术)素能辅导,如图书资料搜集、数据库使用、实验设备操作技能、数据处理软件操作、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等,帮助新生尽快掌握所在学科专业要求的基础研究技能和方法。

5.心理健康教育。聚焦适应教育、人际关系、沟通管理、压力管理等方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组织新生入学心理测试,运用好研究生心理委员等工作队伍,分阶段开展适应讲座、团体辅导、心理沙龙、谈心谈话等心理健康辅导交流活动,引导新生积极转变角色,尽快适应新环境、新阶段。

6.安全教育。通过专题讲座、资料发放等形式,指导研究生认真学习教室、实验室、寝室管理相关规定和校园安全相关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实验操作规范和安全防护知识、技能;加强国家安全专题教育,强调与研究生密切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安全、数据库使用安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和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提升保密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套路贷等教育,强化风险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

7.法律法规与形势政策教育。通过专题辅导报告、警示案例等形式在新生中开展与研究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形势政策教育,其中应包括举行一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及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引导广大研究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民族宗教问题,严格遵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

8.学习行为规范教育和办事流程辅导。组织新生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57号)、《浙江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浙大发〔2018〕18号)等国家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学术规范、培养计划、成果发表、奖助事务、学籍管理、处分条例、毕业条件、学位授予条件等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组织新生认真学习所在学院(系)、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明确研究生培养相关环节的具体要求;指导新生学习掌握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自助服务一体机等信息化平台操作办法和常用事项办理流程。

三、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