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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8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cse2 访问次数:536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引领毕业生心怀“国之大者”,牢固树立“国家所需即是我选”的就业价值观,对优秀就业典型毕业生进行重点表彰,在校内持续营造毕业生“上大舞台、入主战场、成大事业”就业氛围,加强输送毕业生到重点地区、基层和艰苦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建功立业,2022年起学校专门设立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浙大发〔2022〕12号,附件1),现将我院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7月1日(含)至2022年7月1日(不含)间毕业且实际就业的非定向本科生、研究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2、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3、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实际就业去向为服务国家战略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服务全球公共事务治理和全球重大科研合作、学术创新的重要平台,以及其他校级、院级就业重点引导单位名录中的单位,如重点高校及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主流媒体、大健康领域、重要金融机构及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关键领域、基础性和支柱产业的央企、国企和重要民企等。

奖励标准

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

推荐名额

全校每年评选50名。原则上,各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获得2021年校级就业先进集体的学院(系)可额外推荐1名候选人。

我院此次可推荐3名候选人。

五、申报流程

1、申报者需于630日中午12:00前完成以下申报事项:

①填写《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

②将电子版材料(附件23)发送至jiangshuyang@zju.edu.cn,将纸质版材料(附件2)交至工控老楼207室,上交前烦请导师(研究生)/班主任(本科生)签署推荐意见

2、由学院就业负责人、经办人组织资格审查,按照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至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3、由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筛选;

4、由促进毕业生服务国家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定小组,组织书面评审,结合个人事迹材料、院系意见等确定获奖名单并报学校批准。


附件:

1.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评选办法

2.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大学毕业生“公毅”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6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