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6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cse 访问次数:3147
各研究生:
今年暑期,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部门、各学院(系)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浙江大学2020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决胜小康青春有我・乘势而上书写新篇”实践主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双一流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凌云”研究生赴重点单位社会实践行动计划、“校-院”两级基地社会实践及其他形式实践,实践活动圆满结束。浙江大学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取得了良好成效,充分展现了研究生的优秀风采。为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现将2020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院两级基地及相关类型社会实践总结与评比
(一)参加今年校院两级基地社会实践和其他形式社会实践所有研究生和指导老师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和材料报送工作:
1.个人总结材料(必选):社会实践考核表(需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鉴定)、个人总结、个人实践成果、实践照片、调查问卷、调研报告等,该项材料由研究生上传至系统。
2.团队总结(必选):各实践团队须撰写团队总结(撰写要求参见系统模版),该项材料交由指导老师上传至系统。
3.团队调研报告(必选):按照通知要求撰写若干篇调研报告,该项材料交由指导老师上传至系统。
4.新闻媒体报道(可选):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信息报送表”,整理并上报相关纸质媒体新闻报道或网络媒体报道信息。该项材料交由指导老师上传至系统。
5.风采展示册及实践实物成果(可选):结合自身特色与实践成果自行撰写、设计风采展示册(展板、视频);技改项目、开发产品(实物或模型)、发明专利(专利申请书复印件)等实物成果。该项材料由指导老师审核后报至研工部。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1.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基地社会实践和“凌云”计划社会实践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基地根据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实践人数的20%,(团队人数在5人及以下可评定一名为优秀);院级其他基地社会实践和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由各学院(系)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实践人数的20%;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即为当年度校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标准:
(1)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
(2)圆满完成课题研究、社会调研等实践任务,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3)认真完成实践总结,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
由各指导老师负责推荐并在社会实践系统中上传《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获得推荐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评优系统提交申请,各学院(系)负责评奖老师可根据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审核通过。
2.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校级基地社会实践和“凌云”计划社会实践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基地根据学生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各基地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由学校进行评选;院级其他基地社会实践和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单项奖名额参照《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评选标准参考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由各指导老师负责推荐并在社会实践系统中上传《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推荐表》,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单项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评优系统提交申请,各学院(系)负责评奖老师可根据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审核通过。
3.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校级基地社会实践团队和“凌云”计划社会实践团队可直接申请,院级其他基地社会实践团队由各学院(系)进行推荐,各学院(系)可申报一支优秀团队。
评选标准:
(1)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具有实质性成果,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实践团队成员展现出良好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
(3)积极围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理论实践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由各指导老师负责推荐并上传《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请表》至社会实践系统,申报团队须参加优秀团队答辩。
4.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校级基地社会实践和“凌云”计划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基地根据调研报告质量进行推荐,院级其他基地及其他形式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各学院(系)进行推荐,各校级基地、“凌云”计划社会实践及各学院(系)至多可申报3篇调研报告。
评选标准:
(1)报告选题能结合时代背景,紧扣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逻辑分析严密;
(3)调研结论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可行性,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由各指导老师负责推荐并上传《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至社会实践系统。
5.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校级基地社会实践和“凌云”计划社会实践指导老师自行提出申请;院级其他基地指导老师由各学院(系)推荐,各学院(系)可申报一名。由指导老师上传《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至社会实践系统。
评选标准:
(1)全程参与指导社会实践;
(2)所指导的实践团队取得较好的实践成效;
(3)与实践当地有良好的沟通,在学校与各实践地之间起到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各类奖项材料提交要求
(一)基地实践与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申请材料均在社会实践系统中上传提交。所有实物材料送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院802室。
(二)学生个人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0月10日
(三)指导老师上报截止时间:
1.校级基地社会实践和“凌云”计划社会实践:10月16日
2.院级其他基地与其他形式社会实践:10月16日
三、其他事项
社会实践系统所需上传材料模板请参照“校级基地社会实践和凌云计划社会实践上传材料”(附件1)、 “院级其他基地与其他形式社会实践上传材料”(附件2)。
联系电话:卢老师 88981402 贵老师 88208147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