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园):
教育部社政司下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学生校外租房住宿的管理,以杜绝学生在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以学生宿舍为载体的各项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各学院(学园)要将《通知》的有关精神向学生进行广泛传达,原则上在校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都必须在校内学生宿舍(公寓)居住。
二、各学院(学园)和宿管中心互相配合,了解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的有关情况,并劝其自下学期开始回校住宿。
三、确有特殊原因坚持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根据《通知》要求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填写《浙江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审批表》,说明租房的原因、房屋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履行《浙江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本科生需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研究生需经本人和导师双方签字后,报所在学院(学园)审批,经同意后到宿管部门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各学院(学园)对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要逐一登记,落实学生向学院(学园)的定期报告制度。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学园)的各项教育活动,本科生统一纳入学生素质测评体系管理。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4-6-24
附1:校外住宿审批流程
http://zhhq.zju.edu.cn/2017/0407/c7718a492901/page.htm
补充:如申请疫情期间办理出入校,则需要将上述材料完成后以pdf或jpg格式作为“其他附件材料”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