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大学关于开展仪器设备资产自查落实管理责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系已经将所有设备分配到相关老师的设备资产账户下。请各位老师按照以下流程尽快完成设备的认领、自查。
说明:
1、设备认领后,必须点一下自查,填写设备存放地址,业务才结束。自查后的设备该行以黑色字体显示,未自查的设备以红色显示。
2、填写设备存放地时,只需输入校区和大楼名称的第一个汉语拼音缩写,如我系常用的大楼:玉泉校区工控所楼(YQXQGKS),玉泉校区工程中心大楼(YQXQGC),教十八大楼(YQXQDSB),教九控制工程国家实验室大楼(YQXQKZ)。对于有些房间号在选择列表里如没有的话,请选择“玉泉校区其他(YQXQQT)”,然后在备注里填上真实的存放地,以便下次设备核查。另外,各位老师可以把一些常用的存放地保存在“个人业务—>我的常用信息”里,下次填写地址的时候,这些常用信息会出现在选择框的最上端。
3、自查过程中如有要报废的设备,请先认领、自查后再进入“个人业务—>变动业务—>报废业务”中提交。
4、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仲玉芳13296769291
相关附件:
浙江大学关于开展仪器设备资产自查落实管理责任工作的通知
控制系自动化实验中心
2011.03.31